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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生活の笔记

加”实际居民”认定 联邦部门不同调

  一名长期在海外钻油平台(offshore oil rigs)任职的工程师申请公民入籍,因国税署(CRA)认定其为加拿大「实际居民」(factual resident of Canada),因此将离境期间算入境内居住天数,公民法官也允许其入籍。移民部认为他有「误导」(misrepresentation)之嫌,提出司法覆核,但遭联邦法庭驳回。   在海外钻油平台担任钻井工程师的阿布席纳夫(Osama Abushenaf)因工作所需,每两周才能回到位于新斯高沙省(Nova Scotia)的家中与妻儿团聚。   为厘清自己的居民身分,他向加拿大国税署询问,并在2009年8月18日获得回函,国税署在信中清楚表示,尽管阿布席纳夫长期住在海外,但仍与加拿大维持紧密的居住连结(residential ties),因此该署认定他是加拿大的「实际居民」。   在税务上,所谓「实际居民」是指纳税人即使离开加拿大,仍被视为加拿大的实际居民,有别于「视同居民」(deemed resident)。于是他在公民入籍申请书上将离境工作的天数全部算入在加国境内居住的天数,并附上国税署的信函影本。   审件的公民法庭并未提出异议,只是向阿布席纳夫的妻子查证他是否真的从事相关工作,最后核准他的公民入籍申请。   但移民部认为阿布席纳夫在申请表格上隐瞒离境事实,是刻意「误导」,审件的公民法官未对其实际居住天数详细查证就核准,于是提出上诉,要求联邦法庭撤销原裁定。   阿布席纳夫向法官表示,他是受国税局信件的误导,以为他离境期间仍算是加拿大「实际居民」,因此无须在申请表格上列出在境外工作的天数。但移民部指其说法不可信,显然是刻意误导。   联邦法官认为「误导」可能是出于无辜、错误或造假,就本案而言,他相信阿布席纳夫是看了国税署的回函认定自己属于加拿大「实际居民」,并非存心造假。且公民法官显然已考量申请人与加拿大仍维持紧密连结,才会做出允许入籍的裁定。于是驳回移民部的司法覆核申请,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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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应避免10大误区 验房不可省

购买首个住家是人生当中最重大的决定之一,有必要採取所有的正确步骤,以确保你购买的房屋或公寓,既是一个舒适的住处,也是一项物有所值的长远投资。 以下是购房时须避免的十大常见错误: 一、没有使用一个值得信赖的顾问:与一个值得信赖的房产经纪或律师配合,对购房作业至关重要。聘用的房产经纪必须是全职的,必须确切知晓你想要的房子和社区。尽量与那些能为你拿到最优惠价格的人配合,以免日后遭遇不必要的麻烦。 二、浪费时间查看你无法担负得起的房子:在开始寻找房子之前,必须知道自己的信用等级和自己够资格借到的房贷上限。要从银行或房贷经纪获得一个完整的购房前房贷授信批准书(mortgage pre-approval),贷方在该授信批准书上注明房子价格和90天至120天之内有效的房贷利率。如果购买的是新屋或新公寓,就必须把贷方承诺的房贷利率宽限期延伸至18个月,以适应新屋的建筑过程。 三、买错房:潜在购房者首先要做的事情,包括列出自己中意房屋必须具备的一些条件,譬如,房子类型、卧室数量、洗手间数量、社区位置、停车境况、与工作地点或公交站的距离、新房还是二手房。 四、为了省钱而不雇请专业验房师:验房可以帮助确定一处住房是赔钱货还是宝物。无论是二手房还是新房,都有必要经过验房。专业验房师会检查从地基到屋顶之间的所有东西。验房有可能让买方对二手房重新出价,如果新房被验出有问题,建商就必须进行必要的修缮。 五、没有多次探访房屋所在的社区:在白天和夜间多次查看中意的房屋,这个步骤非常重要,要确保住房所在的社区符合自己的设想和需求。 六、因担心而作出让步:购房是件怕人的事情,买房或许不确定是否能找到合适的房屋,是否应现在出手购买,房价是否还会下跌,是否应该压低报价,是否应继续找房…。记住,成为屋主表明你正在朝着金融自由的目标迈进。做足功课,并准备好做出重大决定。要有自信,不做无谓担心! 七、没有预见到房子交割的费用:购房必须有首付,但律师费、土地转让税、水电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等交割费用都必须列入购房预算。你或许有资格享受「购房者税负减免」(Home Buyers’ Tax Credit)等政府税负优惠政策。多蒐集资讯,以便知晓必须为房屋交割准备的费用。 八、不瞭解房贷:房贷是个複杂和吓人的领域,增加房贷知识,有时或许能省下数千元。利率、房贷偿还期是必须知晓的关键因素,但首付要求、保险需求、开放性或是固定期限房贷等也都是需要熟悉的东西。 九、分不清购买新屋与二手房的差异:二手房和新屋各有优劣。可做出一个表格,分列出优劣进行比较,譬如,新屋可以选择其风格、内外装饰和面积大小,但有可能延期竣工,因此影响到你的财务安排和现在的居住安排;而对于二手房来说,你看到的就是你买到的东西,其社区已经成形,不过有时你也能对二手房进行翻新或进行一些修缮。 十、搬家日子已经定好,却未准备好:列出搬家之前需要优先完成的事情,确保联络好水电公司、好保险公司、搬家公司、更改的邮址件和完成所有的财务手续。如果做足功课和准备良好,搬家之日就会是人生最美好经历的新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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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哥华新移民服务汇总

新移民到了温哥华,会需要各种的服务和需要,这里我希望可以做一个文章,来帮助大家更方便的获取信息,得到更多的帮助 推荐群: 家住素里群 82591745 :这是一个很活跃的群,大家有什么问题,可以提问,大家也很乐意回答。 生活小助手: 理财RRSP RESP信息,可以询问 778-893-2916 Shaw Cable的服务: 778-881-0582 手机计划: 604-202-6266 温哥华老乡群汇总: 温哥华温州人 6686372 温哥华找工作也可能也是新移民比较关注的信息,这里有另外一篇文章,大家可以参考 :哥华一些找工作的网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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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 Owner Grant

Home Owner Grant是政府给自住房的在税务上的一些补贴,不过限制还是有一些的。 限制的条件,可以在政府的网站上面看到,这里也给大家一个引用信息 To be eligible for the home owner grant, you must be a Canadian citizen or permanent resident and ordinarily reside in British Columbia. Th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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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成立部门专责查逃税:汇款万元须报税局

政府缺钱之后,我想就开始找一些角落以前被遗忘了,现在对于逃税抓的是越来越近了。这对于很多人来说是无所谓吧。只要是你老老实实,就什么问题也没有,不过对于富人,而且想逃税的,那么我还是奉劝一句,小心为妙吧。 加拿大联邦政府今天宣布向加国税务局(CRA)於5年内总共拨款3000万元,用於成立专责调查逃税部门设立资料收集系统及向举报者提供奖金等,从而打击国际海外逃税问题。 上述其中1500万元拨款会用於在税局设立所需的系统,当国民将逾1万元电汇至海外的银行或金融公司时,可获取有关报告;其馀的1500万元则用於税局专门对国际逃税的审查及追讨。 与此同时,税局会设立打击海外逃税的专责小组,推行国际逃税的审查及追讨任务。 税务部长谢伊(Gail Shea)今天作出上述宣布时表示,那些将钱隐藏於海外来逃税的国民,其行动对其他奉公守法的纳税人不公平。政府一直认定海外逃税是严重问题,故要作出行动打击。 上述新措施有助税局进行审查调查及作出行动 ,包括: 推出1项新的「制止国际逃税计划」(Stop International Tax Evasion Program),让税局向通风报信者提供奖金,例如可获部份追回的税款等。 当国民将逾1万元电汇至海外的银行或金融公司时,银行及部份公司会向「加国财务转帐及报告分析中心 」(FINTRAC) 发报告,现要求也同时向税务局发报告。 政府会要求那些於海外有收入或物业的纳税人,要提供更详细资料,同时让税局有更多时间去重估那些未有妥当报告收入的报税表。 税务部长谢伊已指示 税局继续尽力要求「国际调查记者组织」(International Consortium of Investigative Journalists) 交出该组织获得的450名加拿大海外秘密存款名单。 税局已向该组织及加拿大国家广播公司提出上述要求。 税局向海外公司要求呈交本国国民税务资料的能力已有重大改进,包括通过修改税务协议; 及与那些无签税务协议的国家签署税务资料交换同意书(TIEAs)。加国现时於拥有全球最大的税务协议网络之一,包括有90项税务协议和 16项TIEAs正在推行,另有3项新签协议和11项正在商讨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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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Rogers的信号越来越不好

最近发现Rogers的信号越来越差了 不知道为什么,在Kits的确发现整体只有2格,这个比Windmobile还要差,这个我真的很无奈啊。 不过这几年我对Rogers的印象是越来越差 客服也好,信号也越来越差 在考虑什么时候是不是转到Bell的网络, 目前Bell在做的计划也不错:Bell的计划 不知道你的想法是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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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重赏举报逃税 多少人会大义灭亲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做好人,否则会被人骂的。。。 前言 联邦财长费拉逖推出「阻止国际逃税计画」,要给举报人15%的奖金;紧接着移民暨公民部长康尼更发出惊人之语,称家人之间可以互相举报。政府的此一铁腕措施,是否真的能打击到逃漏税,尤其是透过隐瞒海外资产避税的行为? 身处加国隐私受保护的环境,加上华人家庭血浓于水的紧密关系,除非是反目成仇,否则会有多少人会如此「大义灭亲」?今天的专题请来税务、会计、法律方面的业者进行探讨,同时也介绍有关本国现行逃漏税举报的一些相关信息,供读者参考。 联邦财长费拉逖上月公布财预算中宣布,将政府将实施「阻止国际逃税计画」 (Stop International Tax Evasion Program) ,并且史无前例地推出奖励措施,对逃税10万以上的,举报人可获15%的奖金。有关此项计画的细节目前尚未公布。不过,联邦国税局一直接受国内举报逃漏税,有关的内容主要如下∶ 由于税务信息的保密性,所以举报人与税局联络时,建议避免使用电子邮件,可以选择亲身前往或者打电话,或者邮寄信件。举报人不需给出名字及电话号码,根据加拿大隐私法,税局不会将获得的个人资料外。举报人提供的所有信息都将被税局审核,以确定指证的真实性。另外要注意的是∶举报人一旦举报,税局不接受「撤案」。 举报人在举报时,要提供以下信息∶一是被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其名字,地址,电话,社会保险号码,出生日期,配偶名字,生意或公司名称。二是怀疑逃漏税的项目,如省税 (PST),合并税 (HST),收入未填报non-filing,提供虚假的内容避税 (Fraudulent Refunds),牛奶金 (Canada Child Tax Benefit)。三是你所了解、看到、发现的逃漏详情。比如是否看到过相关的文件,是否知道文件存放的地点,是否被举报人生意只收现金及现金的去向;是否有隐瞒的财产,如海外财产 (现金,银行地址及名字,房产,土地,车辆,船双等)。 一旦举报内容被证实,逃税者将受到惩罚 (罚款高者可以是所逃税款项的数倍)。在加拿大,逃漏税所受的处罚主要为罚款,但情节严重者会被监禁,处罚轻重根据逃漏的性质决定。 会计师余政昌∶「反目成仇」检举案最多 联邦政府为阻止国际逃税,推出举报人可获15%举报奖金,更直言家人也可相互举报,多伦多会计师余政昌就认为,不论「重赏之下必有域」或「大利灭亲」,除非是夫妻离婚、反目成仇,才可能相互检举,而且资料最清楚。 在向联邦国税局匿名检举逃漏税的案件中,就属「反目成仇」的检举案最多。余政昌指出,这项「大利灭亲」的逃漏税检举并非新措施,以前就有,确有其吓阻作用,但对家庭伦理、道德观念重的华人而言,就算分15%的检举奖金也不值,除非夫妻离婚、反目成仇,才可能提供清楚的被举报人详细资料。 余政昌分析,在全球大环境减税趋势下,国税局必须采行更严格的查税措施,短期内的确可以增加政府税收;但长期而言,却可能因此流失资金与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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