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零机价或成绝响
|来源:星岛日报
加通社
新例数据收费设上限 死约最长2年
手机用户的痛苦日子将会过去,加拿大广播电视及通讯委员会(CRTC)周一公布手机合约新规定,由今年12月2日起,手机用户有权在签约2年後,终止签订的手机合约,而毋须缴付罚款。
不过,CRTC并未禁止惹来不少民众不满的现行3年手机合约制。在新规定下,全国用户在2年後只须支付电讯商补贴手机的余额,就可终止合约,以一位用户签下3年合约为例,如果他以99元优惠价购买600元的手机,他只须缴交手机未付欠款,就可提早终止合约。其他新规定还包括限制电讯商每月收取的额外数据收费上限为50元,国际漫游数据收费上限定为100元等,避免出现账单巨额收费令用户大吃一惊的情形。
强制为手机解锁
CRTC主席布莱(Jean-Pierre Blais)表示,新规定的效果等同取消3年合约制,因合约最长还款期只是24个月,即2年。CRTC早前曾就修例举行公众听证会,市民对3年手机合约劣评如潮,要求改革。
布莱表示,CRTC关注的是要确保市场充满活力,新规定解放了手机用户,用户不再觉得被合约束缚,可以转投新电讯商,或和现有电讯商谈判条件,续用服务。
12月2日全国实施
电讯商反应各异,研科公司(Telus)表示支持,称公司其实早已实行大部分的CRTC新规定,用手机余额取代取消合约费。罗渣士传讯(Rogers)负责人则称,须更改技术系统,未必能赶及12月的实施限期。而合约期缩短,意味电讯商补贴减少,用户或要缴付多点钱买机,故不一定对新规持正面态度。巴利公司(Bell)则未有回覆加通社记者的查询。
联邦竞争局(Competition Bureau)对新规定表示欢迎。加拿大无线电讯协会(Canadian Wireless Telecommunications Association)提醒,合约还款期缩短,会限制民众的买机选择,并令价格上升。公共利益倡权中心(Public Interest Advocacy Centre)指,新规定限制了电讯商收费,亦令费用更清晰,民众可更易转换电讯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