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海外逃税 中港台太空人成箭靶
|扩大追查海外逃税成为联邦增加收入来源的新希望,在昨日公布的2013年预算案中,税务局首次提出「阻止国际逃税计划」,对逃税超过10万元的「大户」追查个案,更提供「悬赏」鼓励举报海外逃税行为,举报者所提供的资料若可令政府成功追讨欠税,将可获得所追税款的15%作为「赏金」。此外,从2015年开始,税务局也将要求所有经手跨国电汇的银行或机构,主动申报跨国电汇金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交易纪录。
有专家认为,税务局扩大海外查税,首当其冲的是目前居住在中港台、但仍留有税务居民身分的移民,主要是「太空人」,而人在海外的「太空人」则担心加拿大已经效法美国的追外查税措施,而开始人心惶惶(见另稿)。
税款10万元 奖金15%
昨日的预算案称,税务局将推行「阻止国际逃税计划」(Stop International Tax Evasion Program)。税务局首度对提供资料协助追回税款的个人,提供高达所追回联邦税款15%的奖金作为酬谢,适用奖金的个人,协助追回海外税款必须在10万元或以上。
不过,并非每个人均有资格领取奖金,联邦财政部长费拉逖(Jim Flaherty)表示,「联邦政府不会接受过去曾经因逃税被定罪的人士,再去告发其他人」,至於这些奖金也属於需课税的收入,必须在日后申报。至於有关「阻止国际逃税计划」的其他细节,将在未来几个月内公布。
此外,税务局也将获更大权力去审查跨境大额电子汇款纪录(International 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s;简称ETFs),并将获联邦5年拨款1500万元推行该计划。
1500万元查跨境大额电汇
从2015年开始,包括银行、信贷联盟、借贷公司、赌场等提供电汇服务的机构,均必须向税务局主动申报汇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交易纪录。
过去这些金融机构只对联邦追查洗钱的单位「加拿大财务交易及报告分析中心」(FINTRAC)提供1万元及以上的电汇交易纪录,但在新措施下,这些电汇服务机构也必须向税务部提供交易纪录。
另外,税务局亦要求申报人填写海外资产时,要提交更多细节,包括必须提供有关资产所在外国财务机构的全名、国家名称,以及从该资产衍生的外国收入。
联邦自由党参议员Percy Downe向来要求政府必须对国际逃税采取积极做法,根据他取得2009年的政府文件,2005年2月联邦政府编列3000万元的「积极追查国际逃税」计划,让税务局能够在2009年3月之前,调查5450个逃税个案,并因此追回25亿元的税款。因此他说,联邦政府早应积极在海外查税。
加拿大亚太基金会研究员张康清指出,税务局这次扩大海外逃税计划,应该是学习了美国在今年1月起实施、加强对海外富人查税的《海外帐户纳税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简称FATCA)的做法,他认为税务局为追求税务公平而展开海外查税,无可厚非,但他认为,过分强调「税务贡献」的结果,有可能让一些犹豫应否回流的富有移民,下定决心,乾脆放弃加籍,切断与加拿大的联系。
张康清表示,基於税务公平去查税,打着「公平」之名,无人可以批评,不过,他却要提醒,移民对加拿大的贡献可分很多层面,税务贡献只是其中一种,其他如增进出口贸易、创业、提供就业机会等,很难完全只按照缴税多少,而去断定他们对加拿大的贡献。
他担心,税务局加强在海外查税后,将会有一些与加拿大还「藕断丝连」的中港台移民,决定放弃加拿大,而选择回流。如此一来,对加拿大整体发展是否较好?他认为值得进一步探讨。
张康清说,目前在香港约有30万名持有加拿大国籍的人士居住,中国统计持加籍人数则有2万人,台湾则有2万至3万人,但除了香港的数字接近现实外,中国及台湾的加籍人数其实有低估情况,真实人数应该是数倍於此。
他指,这些统计数字只包括持有加籍的人数,但不包括拥有枫叶卡,还未入籍的人数,所以受海外查税影响的人,实际上还会更多。
住在台北的张太太,早在加拿大多年前开始实施海外资产申报时,已曾考虑过要不要放弃加籍,她昨日知道联邦政府又将严查「太空人」的税,感到非常无奈,不过,美国政府今年大刀阔斧展开查税以后,她已有心理准备,知道「该来的躲不过」。
为国税局扩权 打击逃漏税
为打击海外逃漏税,联邦在预算案中祭出多项措施,包括给予举报人15%奖金、赋予国税局(CRA)追踪1万元以上汇款权利及要求纳税人提供海外资产详细资料等。
尽管联邦预算案对政府开支的删减幅度不大,但国税局行政费用却被大砍逾6000万元,联邦也要求国税局在2015年前,每年要自筹5亿5000万元收益。
会计师李金萍表示,这些措施确实可对有意逃漏税者产生极大的吓阻作用,以提供15%举报奖金为例,未来那些逃漏税者将时时提心吊胆,难保有人会为了奖金向国税局举报。
不过她提醒,并非所有举报案均可获得奖金,根据规定,所逃漏的税额必须超过10万元,且国税局要收到这笔税款,举报人才能获得15%奖金。
至於赋予国税局追查所有金融机构超过1万元以上的国际汇款,她认为是让国税局拥有更多查税的工具及权力。事实上根据加国洗钱防制法,民众携带1万元以上现金出入海关或在金融机构进行汇款,相关资讯都需通报「加拿大金融交易及财报分析中心」(FINTRAC)。
在海外资产申报方面,未来报税时国税局将要求纳税人详细填写这些海外资产所在地,若是存款还需提报金融机构名称,便於追踪海外资产所产生的收入是否诚实申报。
李金萍认为,这些措施确实很吓人,但能否奏效还是要看国税局的执行力,但国税局在预算遭砍,政府又要求其增加收入的双重压力下,一定会严格追查海外逃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