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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没报税 温哥华男被罚款3千元

CRA

温哥华一男子由2005-2007年,在3年都没有申报个人入息税,日前被法庭判罚3,000元,以及要补交由3年的税款。

加拿大税务局(CRA)周三表示,温市居民辛普森(Andrew Winston Simpson)于本月11日在洛逊广场(Robson Square)省级法庭承认由2005–07年,3年期间都没有申报个人入息税。法官判处辛普森罚款,以及在5月31日前补交由2003/11年的税款。

CRA指出,被判逃税罪名成立人士除了面对法庭判处罚款之外,还必须补交报税表,并支付所欠税款和利息,此外还要缴付税务局因进行评估而产生的民事罚金。

但不是所有没报税者都会被定为「逃税」罪。若是纳税人之前没有报税,或是没有填报全部的收入,但在税务局完成调查之前,能够主动坦白。这些人可能不会被罚,只需补回欠税和利息。公众可登入http://www.cra-arc.gc.ca/voluntarydisclosures/,浏览详情。

此外,CRA提醒公众要在今年4月30日前申报2012年个人入息税,若逾期申请可能会影响申报者的退税及其他税务优惠。

看完这个新闻,我还要补充下,只有在你欠CRA的情况下,你没有报税,才有可能招到处罚,而对于很多国际学生来说,因为在加拿大没有收入,或者收入很少,一般不会有太大的麻烦,因为是CRA欠你钱。但是这里还是提醒大家,要及时报税,以避免一些麻烦,如果你对于报税还有什么问题,或者希望有人帮忙,可以联系我,具体可以看温哥华报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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