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加拿大籍美国Arizona居民,因递交虚假资料申请退税,近日被判罚款逾31万元及两年少一天有条件刑期。 根据加拿大国税局(CRA)资料,费格娜(Janice Lorraine Figner)是Taxback Services公司的营运者,她早前在申免游客货劳税(GST)退税时,递交约271份虚假文件。尽管有关退税申请项目早在2007年4月取消,但她在 2008年至2009年间仍继续申请退税,总额达41万3834元,获退25万8949元税款。费格娜随後在美国被捕并引渡回加拿大。 卑诗省级法院23日作出判决,罚款31万375元,相当于申报总额的75%,从明年11月1日起执行,每三个月支付600元;另外还判处两年少一天的有条件刑期,包括2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 CRA提醒,纳税人若申报虚假收支将面临严重後果,不仅要补交所欠税额,还还包括罚款和利息。若被认定逃税,罚款总额最高可达税金的200%,并可判入狱五年。CRA呼吁民众若发现有报税不实情况应及时纠正,补交税款。更多信息可以登录www.cra.gc.ca/voluntarydisclosures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