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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海外资产

知名会计公司作假 25名加拿大富翁逃税被起诉

KPMG 这次惹上麻烦了,惹上大麻烦了。上次发表的文章巨富家庭报低收入逃税八年,KPMG是帮凶,我在里面也说了,不知道会不会有连锁反应。结果不幸被我这张乌鸦嘴说中。近日加拿大广播公司记者Harvey Cashore, Dave Seglins, Frederic Zalac报道说,知名会计公司KPMG用作假的手段帮助至少25位加拿大富翁逃税的案件有了新发展。在加拿大广播公司曝光了KPMG会计公司帮助客户逃 税的问题后,加拿大国税局为了得到全部25名逃税者的名单而把KPMG会计公司告上了法庭。 在过去2年多的时间里,KPMG 会计公司一直在努力找理由不执行法庭要其向政府提供涉嫌逃税的加拿大富翁姓名的法庭命令。 KPMG 会计公司在1999年推出针对加拿大富翁家庭的海外避税项目,用作假的手段欺骗加拿大税务当局。但直到现在,除了一个维多利亚市富翁的身份被媒体曝光之外,其他参加KPMG逃税项目的加拿大富翁的姓名对加拿大公众来说仍然是秘密。 不过,在得知加拿大政府开始调查KPMG海外避税项目问题后,已经有15位参加KPMG海外避税项目的加拿大富翁决定向加拿大国税局公开自己的身份;但仍然有至少6位加拿大富翁拒绝向国税局透露自己的身份,而且KPMG会计公司也拒绝透露这些客户的身份。 非政府的加拿大公平税收组织Canadians for Tax Fairness的主任霍莱特认为,早就应该把KPMG帮助加拿大富翁海外逃税的问题交给法庭;如果不是因为现在处于大选的敏感时期,加拿大国税局与KPMG会计公司恐怕会用庭外和解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并对公众保密。 至于现在有15位富翁向加拿大国税局坦白也未必是好消息,因为根据加拿大国税局坦白从宽的政策,这15位富翁只需缴纳所欠的税款再加上利息,他们就不会面临逃税罪调查和指控、也不会留有案底。加拿大公平税收组织主任霍莱特认为,让案情重大的逃税者这么容易的逃避司法惩罚不公平;而且加拿大当局也不应该放过帮助这些加拿大富翁逃税的KPMG会计公司。 下面不知道相关的打击会不会涉及更广。但是在另外一篇文章,太多人假报低收入 令温哥华经济雪上加霜–真的吗?让不明真想的群众,有仇富的心理,不知道会不会误伤无辜呢?现在不好说,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对于海外资产的管控会越来越严重。而且逃税以后会不会和移民身份连接起来,也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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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资产,第一次个人报税的思考

海外资产, 这个话题多多少少和朋友聊起过,而对于加拿大的税务系统的不了解,或者在中国的固有的思维的问题,让人在这个话题上多少有了一些偏差。这里我也不想系统的去评价,而是提出几个观点,让大家做一个思考。具体的问题,我还是那句话,请找一个会计师,认认真真的去规划。 按照我个人的习惯,文章会陆陆续续的更新,基本上也是我想到什么,写什么吧。 海外资产, 税务逻辑 其实这个问题更多的在于如何去规划。现在移民局(CIC)和税务局(CRA)的网络并没有联网。但是联网是大势所趋,那么我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了,数据的真实性和一贯性。 如果你不是很理解的话,那么听我分析给你听,这么说吧,魁北克省投资移民其中有一条要求说你的个人净资产总计不少于160万加元。也就是说,你在递交申请资料的时候,你需要证明自己有160万的资产,然后在你第一次报税的时候,你的海外资产只写了100万。如果在移民局和税务局联网的条件下,你的问题就在于说,你的数据不一致,也就是说你的信息有作假的嫌疑。我清楚会不会导致你的移民身份被取消呢? 下面假设你上报你的个人资产160万,入境的时候报160万。但是一段时间内,累计从海外汇入300万,那么又会引起税务局的注意就是汇入比个人资产大很多。多出来的一部分是怎么来的,如果是增值的部分,那么是否纳税了?所以这些问题都需要好好思考下,至少说,你要问自己,如果税务局来查,你是否能解释的清楚,并且有文件来证明呢? 以上两个问题也仅仅是抛砖引玉,大家只是希望大家在处理海外资产的时候可以更加谨慎。 海外资产, 税务规划 钱是活的,人总是期望自己的投资是可以生财的,而加拿大的税务制度,仅仅是对你的增值的部分进行收取。这点可能是很多人并不了解的。简单的说,你有1000万的现金,你是一个有钱人,但是因为你的投资理财规划做的好,名义上的收入只有10,000加币,这样在税务上来说,你依旧是低收入人群。好的税务规划,理财规划,是帮助你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保证你的资产安全,保障你的生活水平,并且最大的规避税收。大概的了解一些加拿大的税务知识还是有必要的。所以个人建议你在办移民的时候,同时也应该为移民之后的生活做好规划。这才是一个聪明的移民人。 最后的结尾 其实海外资产的个人报税是一个很大的话题,也并不是一时半会就能说的清,理的顺,而且每个人的情况也都不一样。今天引出这个话题,也仅仅是自己闲暇的时候的一些思考。如果有什么不对,希望可以提出来,大家一起讨论下。 图片取自华尔街之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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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海外资产需要申报?

加拿大个人、公司、信托、及合伙制(公司),如果全年中任何时候你在海外的资产或资产带来的收益超过$100,000,你需要填写该表。 税法第94章定义的非居民全权信托也可能需要填写此表。 个人(而不是信托)在成为加拿大居民的第一年(例如登陆的第一年)不需要填写此表。 以个人使用为目的的资产不要申报。这包括个人假期使用的渡假屋资产;个人贵重物品,如:艺术作品、珠宝、稀有folios、稀有手稿、稀有图书、邮票和收藏钱币。更多详情,请参见IT-332文件。活跃生意中唯一使用(没有个人使用的成分)的财产也不用申报。 下面这些实体也不用填写此表: l 公司 – 共同基金公司 – 非居民所有的投资公司 – 根据税法Part I规定,不需要纳税的公司 – 根据税法204.4章注册的投资公司 l 信托 – 共同基金信托 – 满足税法108(1)章(a) 至 (e.1)段定义的信托 – 根据税法Part I规定,不需要纳税的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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