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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中店卖酒 明春开跑

大概看了一下里面的要求,个人感觉对于已经开的超市,其实影响并不大,而且更多的时候,很多中小型企业并没有办法符合里面的硬性要求,特别是一些华人超市大多面积不到,TNT的metrotwon的店,还有Richmond的丰宜超市都是比较大的华人超市可能面积达到要求,但是问题在于还要经过周边的卖酒商户同意,这又成为一个障碍。我觉得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出现大量的超市开卖酒类。虽然酒类的利润是很高,但是相比较而言,因此带来的一些不好的影响也很明显,比如说酒鬼闹事因而影响其他客人的购物体验。好处呢,就是不需要客人跑两处地方来买酒,带来一些便利性,而对超市来说,可以增加更多的收入来源,也是一件好事。
不过也仅仅是个人拙见。

卑诗省府今年3月宣布酒品改革法案,并提出「店中店」构想,允许现有超级市场等大型杂货店,在店内另闢空间,出售酒品。省府10日公布更多细节,明订符合申请资格的商店面积不得少于1万平方呎,且店内75%营业额须来自食品,预计明年春季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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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公布的细节,并未规范店内的酒品贩售店面积大小,但必须有独立的收银柜台。

省府表示,有部分超市等将来准在店内货架上出售卑诗省出产的酒品,但必须另外申请,其他一律需采取这种「店中店」的模式经营。

但业界可能遭遇的最大障碍仍是法规,因为省府坚持要卖酒的杂货店,需距离现有的酒品专卖店(Liquor store)一公里以上,否则就要事先取得方圆一公里内酒品专卖店东主的许可。

此外,有意贩售酒品的超市商户须向省内现有的630家拥有私人酒牌的业者买入执照,再搬进店内。但无论店内是否有实体酒品贩售店,这些卖酒超市都可与酒品连锁店采行「共享品牌」(co-brand)策略。

不过类似沃尔玛(Walmart)之类的大型连锁店,以及一般小型便利店将不适用「店中店」的营运模式。

负责酒品法规改革的议会秘书叶志明表示,省府会继续谘询业界,作最后的政策修订。他说省府正展开相关法规框架的最后落实,与超市杂货店、东主及产业界的谘询工作仍在持续,并会根据这些回馈创造一个「卑诗制造」(made in BC)的营运模式,明年春季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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