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四月一日之后的新规定,二手汽车必须是由原车主赠给一位有亲戚关系者,例如配偶(包括合法结婚或同居最少两年Common-in-law)﹑祖父母﹑父母﹑子孙﹑兄弟姐妹或媳婿等。而且这一辆汽车同时要符合在过去一年内未曾转赠过的记录,才可免税。省政府看来希望通过时间和亲属关系来限制大家通过”转赠”的方式逃税。此外还需要留意的是,如汽车是由加国其他省份进口,转赠者即使与接受者有亲戚关系,而且车辆在一年中没有进行过交易,但是还是要缴交合格省销售税(qualifying provincial sales tax),税率按个别省份而定。如赠送者的汽车由美国或外国等地进口,赠送者则需要证明汽车是在加国购买,并支付合格省销售税。
这里还有一点要提醒下,不管是否转赠汽车,如果是在卑诗省以外的地方买车,请保留收据,以证明曾缴交当地的PST或者缴纳HST,因为汽车在BC注册时,计算税收时将会相应扣减,让总税率维持在12%。不过貌似BC省的也很少在外地买车吧。不过转赠是另外一码事。举例说,如在其他省份买车时,已缴付当地的5%货劳税或省销售税,汽车进口到BC省时,还需要7%的卑诗省销售税。如果是在美国买车,在过关时需要交5%的GST给边境服务局(CBSA),到了BC省上牌的时候,还需要补交另外的7%的省销售税。
简单的说来说吧
根据PST的网站
Vehicles, boats and aircraft acquired from private individuals or non-GST registrants (purchased or received as a gift)
12%
如果你要买卖二手车的话,总有一方需要承担12%的税率,这一点,似乎无法避免了.
二手车转赠免税的做法个人观点
个人对于这件事情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看法,有漏洞,固然不好,但是我的疑问更多在于为什么要在个人的二手车交易上征收税呢?毕竟用户在买车的时候已经交过一次税了,而卖车的时候,同样的货物,却又收了一次税,这不是很坑爹吗?所以不是很理解。也许是因为BC省政府是真的缺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