磊语

17万福利金账户 税局指6成有问题

据加拿大税局调,2011年至2012年间,税局在全国曾抽查171,100账户,并对其中63%的进行福利金支付的调整甚至取消支付。

就离境多少天即意味着失去牛奶金的问题,加拿大税务局回应称,原则上,家长或监护人带同孩子离开加国,都应该报告税局。

一般而言,前往国外作短期探亲访友或旅游,毋须停止领取福利金,但税务局建议家长或监护人临行前应致电1-800-959-1953加拿大税务局查询。

加拿大税务局发言人德利斯(Peter Delis)表示,根据加拿大税法规定,加拿大儿童福利退税(俗称:牛奶金),是提供给在加拿大生活的小孩子的津贴。根据该含义,接受津贴的儿童及其监护人,必须是以加拿大为长期居住地,方能领取。

德利斯表示,儿童如果在中长期内,不在加拿大生活,监护人应该立即通知加拿大税务局,局方将停止发放儿童福利退税,待儿童返回加国之后,监护人可再次申请。

如果儿童仅属短时间内随父母出国探亲度假,毋须停止收取该津贴。

网上及坊间有传闻指,领取牛奶金人士及儿童离境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83天的说法,税务局回应本报时称,税法事实上并无对福利金申领人离境时限作明确规定,强调福利金申领人,必须反覆查验自己是否持续满足所有申领条件,相信很容易做出判断。

税务局亦指,“183天”的说法,事实牵涉的是“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概念。比如本国驻外的政府僱员、或者本国驻守海外军人、本国公司驻外工作人员等,虽然长期在加国以外地方居住,但就仍被认为是加拿大税务居民。该些人士如果要为子女申领儿童福利金,仍需满足其他多个申领条件。

本报向税务局查询违规收取福利金案件个案情况及所有同类案件涉总金额,税务局回应称没数据可提供,也不对具体的个桉作回应。

须调整甚至取消

税局再次强调,2011年至2012年间,税局在全国曾抽查171,100账户,并对其中63%的进行福利金支付的调整甚至取消支付。

加拿大税务局会在税务审查的蛛丝马迹中发现问题,对有疑问的桉例作出跟进,但税局亦鼓励相关人士可自行向税局「自首」,亦即循“自我透露计划”(Voluntary Disclosures Program),向税局纠正过往报税中不完整或不全面资讯,积极偿还税金或退还福利,当事人将会免除由此带来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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