磊语

Underused Housing Tax (UHT)

根据C-8法案,政府对非居民的非加拿大公民拥有的“未充分使用的住宅财产”实施了1%的年度税收,根据该财产的公平市场价值计算。例如,一栋2018年以170万美元购买的住宅,当前的公平市场价值为200万美元,将产生2万美元的税款。

财产所有者根据他们的所有权利来负责支付未充分使用住宅税。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不受此税收影响。住宅财产包括各种类型的住宅。受影响的所有者包括非居民个人,他们既不是公民也不是永久居民,加拿大的公司(即使有加拿大股东),外国公司,合作伙伴关系,信托和受托人。不受影响的所有者包括加拿大公民,挂牌在加拿大证券交易所的公司,注册的慈善机构,合作住房公司,土著治理机构及其拥有的公司,市政府,加拿大政府及其指定代理,省政府及其指定代理,以及医院和学校等公共服务机构。

未挂牌在加拿大交易所上的加拿大公司,加拿大信托和合作伙伴关系都不被视为“不受影响的所有者”,因此受到法案规定的约束。

在某些情况下,不是“不受影响的所有者”的所有者可以豁免法案的规定,如果该财产:

申报要求 不属于“不受影响的所有者”的所有者必须在次年的4月30日之前向加拿大国家税务局(CRA)提交UHT-2900表格-未充分使用住宅税申报和选举表格。例如,对于2023年的日历年,UHT年度申报必须在2024年的4月30日之前提交。所有者必须在其声明中包括以下信息:日历年,法定名称,联系信息,所有者类型(例如,个人,合作伙伴,公司),市政地址,其他财产详细信息,对财产的权益百分比,财产的公平市场价值(FMV),以及应缴的未充分使用住宅税,计算方法为FMV乘以%所有权再乘以1%。

如果所有者未能在随后的日历年的4月30日之前提交申报,将会产生严重的罚款。无论是否应缴未充分使用住宅税,所有者都将承担罚款,个人罚款为5,000美元,非个人罚款为10,000美元。此外,罚款将根据所涉及的财产的日历年份的所有者权益适用的未充分使用住宅税的5%计算,每个月逾期的申报将额外增加3%的罚款。

如果您想在线申报UHT,请点击以下链接:未充分使用住宅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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